掌上梅州讯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市住建局印发《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加分扣分标准》,该标准于今日起执行。
据了解,该标准含《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扣分标准》《注册执业人员良好行为加分标准》,企业评价对象包括施工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执业人员评价对象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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