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9个单位“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5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梅江区鸿福老年公寓院长李峰获得“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李峰于2014年起任梅江区鸿福老年公寓院长,在梅州市率先尝试“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养老服务社会化代管”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旗下的2家老年公寓陆续获评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021年起,他尝试设立梅江区首家“长者饭堂”,为辖区200多名老人提供了就餐服务,服务5000人次,探索出一条在解决老年人吃饭的关键问题的同时,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得到市、区民政部门的高度肯定。
李峰还在2016年12月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2021年6月被中国民主建国会梅州市委员会评为优秀会员。
梅州日报记者:黄钰然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目濡耳染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