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州中院执行干警联合该院退休老党员吴军顺利执结一件执行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吴军有力促成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今年7月2日,广东一律师事务所与吴某某产生合同,经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吴某某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因吴某某下落不明,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市中院执行干警后来了解到吴某某户籍所在地正是吴军的家乡,掌握这个关键信息后立即联系了吴军,向其介绍了案情的情况,委托其择时一同做吴某某家属的思想工作。
日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吴某某户籍所在地大埔,并与吴军在村委会会合。吴军也提前联系好了村支书和吴某某的家属,一同在村委会协商。据吴某某的家属介绍,吴某某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中型开放性颅脑十级伤残,常年在外养伤,而且正在申请办理低保。吴军充分利用老乡易沟通的优势,通过电话沟通吴某某,并成功说服其家属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面,执行干警也将了解到的吴某某困境告知律师事务所,劝导对方换位思考,最终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标的额减半的和解协议,吴某某家属当场履行完毕。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黄义涛 孙章治
编辑: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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