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催报全市性社会组织
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将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请还未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录梅州市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mz.npo.gdnpo.gov.cn/)进行填报。
未按期完成年度报告工作的市属社会组织,将视为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处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
编辑:罗欢欢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目濡耳染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