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11月1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第三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全市通办”,第三批“全市通办”事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共有11项纳入通办范围。
据悉,此次实施通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等共计11项。各参保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办理,如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等平台进行网上事项申办,不受地域限制。
梅州日报记者:黄钰然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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