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被记分、罚款
你以为交完罚款就万事大吉了?
部分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学习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持有A、B类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校车驾驶人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重点来了↓↓↓
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12日起,凡非异地(9分以下非校车)需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一律自行申请网上(手机交管12123APP)学习,不再组织现场学习。
“交管12123”APP
申请“审验教育”学习路径
为避免出现非异地(9分以下非校车)驾驶人到审验学习现场后因业务限制无法参加学习的情况,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请大家相互转发告知!
编辑: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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