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2024年10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为取消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为推动水资源费改税顺利落地,梅州市财政局会同梅州市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通过开展水资源费改税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研究确定水资源税实施的具体操作规程,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平稳转换。
水资源税改革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优化了财政收入结构。推动水资源费改税,有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通讯员:丘丹蕾
编辑:罗欢欢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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