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2日,记者从梅州市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从今年5月1日起,包含梅州市在内,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市民开发票便可参与抽奖。
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广东省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都属于有奖发票。市民可以通过“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粤省事”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即时开奖,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直接参与;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时间为2022年7月初、10月初,2023年1月初,具体开奖时间将另行通知,凡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定期开奖。
记者了解到,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元、100元、200元;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5万元、10万元(均为税前)。即时开奖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定期开奖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自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指定地点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梅州日报记者:张怡
通讯员:林梓森 曾文
编辑:黄振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