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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请勿轻信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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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利用不法手段,为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获取不法利益。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规定,中心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

重点审核七类情形



(一)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频繁交易的,可能被认定为炒房或虚假交易。

(二)同一人在一年内更换结婚伴侣两次或更多的。

(三)购买非户籍地、非缴存地住房的。

(四)所购住房产权比例、面积等不符合自住条件的,所购房产与实际居住需求不符的。

(五)所购住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

(六)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

(七)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一旦发现有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仅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处罚并全额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还将记载不良信用记录,一定年限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同时向所在单位以及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执纪执法部门查处。希望广大缴存职工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自觉遵纪守法。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中心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且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自称有“内部渠道”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谨防上当受骗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致电咨询等方式查询办事指南,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办理业务。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3-2285812。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不良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证明材料或假交易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