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记者从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等27项行政管理职权业务委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和“就近办、一次办”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据了解,行政管理职权业务下放基层,不仅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激发当地经济发展活力的一项创新工作方式。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权责一致、宜放则放”原则,在征求各单位意见、业务研讨、实地调研等充足的前期准备后,决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第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等27项市级行政管理职权业务事项实行委托下放。截至目前,该局已累计下放行政审批职权达29项。
梅州日报见习记者:何梓瑜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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